各部门、各学院(部):
为规范有序地开展我校2021年政府采购任务,按照《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需对已申报的2021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着“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实施”的原则,各单位结合学校2021年度的资金安排编制采购实施计划。计划必须与2020年底申报批复后的采购预算品目一致,否则无法实施。实施计划应当包括申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技术规格、服务要求、采购时间和预算金额等内容。
二、编报要求
1、实施计划编制的预算要准确,申购单位提前做好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技术参数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科学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归口经费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采购项目,特别是重大采购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做到预算控制价合理。
2、对已有政府采购预算且需采购“进口仪器设备”的单位,各申购单位编报时务必备注清楚,并办理好后续的相关手续,经教育厅批复同意后实施。
3、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要求,且必须经过我校“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4、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13号)有关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小额零星采购、批量集中采购外),都必须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且公示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请各单位注意时间要求合理安排。
三、时间节点
校内各申购单位应于2021年4月5日前,在我校“招标与采购平台”中完成采购计划编报全部环节。
申请2021年年度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如教学设备费、行政设备费等,各单位也要及时向计划财务处落实经费后,按要求编制采购计划。其中,2020年9月已到账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必须在下拨一年后内使用。
四、具体操作
采购实施计划须在我校“数字化校园综合服务门户”中的“采购系统”提交。主要内容为添加经办人、选择采购清单、填报技术要求或规范、上传必要附件,具体平台操作详见平台首页“操作指南”及往期通知。
相关文件: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2003/t20200310_13982872.htm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13号)
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0/7/23/art_5091_2639215.html
《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http://www.jiangxi.gov.cn/art/2020/3/2/art_4969_1513063.html
附件及往期通知链接:
https://www.jci.edu.cn/info/1055/31419.htm
http://www.jci.edu.cn/info/1055/27291.htm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下载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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