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赣科发成字〔2021〕1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征集优秀科技成果,参加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推荐2021年度省科技奖候选项目,不设推荐指标限额。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二、推荐项目的基本要求
1、凡推荐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经过有关单位组织鉴定或验收项目,其项目必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省科技成果登记,涉密项目、软科学项目、指导性计划项目不属推荐项目。
2、提名公示 对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完成人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提名者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自然日。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可在江西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的要求进行。
3、其他要求详见省科技厅文件通知。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安排,我校在线填报资料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9日16时,逾期将不得填报和提名。请欲申报者于4月6日16时前,将申请公示材料报科技处进行审查公示。
2、请各有关部门、科研团队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毅
联系电话:0798-8499229
科技处
2021.2.26
上一篇:【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关于编报2021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资产管理处】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