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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技处】关于转发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28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赣科发成字〔202115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征集优秀科技成果,参加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推荐2021年度省科技奖候选项目,不设推荐指标限额。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二、推荐项目的基本要求

1、凡推荐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经过有关单位组织鉴定或验收项目,其项目必须在2021415日前完成省科技成果登记,涉密项目、软科学项目、指导性计划项目不属推荐项目。

2、提名公示 对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完成人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提名者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自然日。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1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可在江西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的要求进行。

3、其他要求详见省科技厅文件通知。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根据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安排,我校在线填报资料时间截止到202151916时,逾期将不得填报和提名。请欲申报者于4616时前,将申请公示材料报科技处进行审查公示。

2、请各有关部门、科研团队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人:江毅

联系电话:0798-8499229

 

科技处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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