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2-2013学年,全校教职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规划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五大工程”,积极参与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和学校二期工程建设,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发挥了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2013学年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为基础,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核心,评选一批在“三育人”与学校中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以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发展。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认真,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无私奉献,授课质量优良。主要从事科研创作的教师,学术严谨,科研创作成果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诚实守信,团结同事,乐于助人。
(二)先进工作者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坚持以育人为本,勤政廉政、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任劳任怨,为学校中心工作做出较大成绩。
3、工作认真,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事,乐于助人。
三、名额分配
以分工会为单位,按在职教职员工总数3%比例推荐,各分工会推荐名额见附件名额分配表。
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分工会评选,由学校党委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和各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校工会和各分工会负责组织具体评选工作。
五、评选程序
民主推荐→分工会评选→党总支审定推荐人选→工会评审通过→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发文表彰
六、表彰奖励
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请各分工会将评选结果、推荐人选登记表及相关事迹材料(随附2寸免冠照片一张)于2013年6月21日前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2: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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