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2-2013学年度中,各分工会在党总支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绩。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开展和参加工会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3、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岗位规范,作风民主,群众基础好,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评选办法
1、凡我校工会会员均在评选范围;
2、以分工会为单位,分工会人数在80(含)人以上可报1-2人,人数在80人以下的限报1人;
3、工会专职干部不参与评选;
各分工会于2013年6月21日前将推荐人选登记表及相关事迹材料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件:景德镇陶瓷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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