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当前学校整改工作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如何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具体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2、组织各单位学习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学习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3〕22号,赣群组字〔2013〕12号文件转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赣群组字〔2013〕13号文件转发)精神,以及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及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
3、学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办理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工作台帐》)共128条,已办结46条。要按照学校《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办理情况登记表》、个人整改措施和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两方案一计划”),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整改落实到位。
4、《景德镇陶瓷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根据《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的通知》(赣群组字〔2013〕13号)以及学校实际制订,要求12月中旬整治到位。
5、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要按照省活动办分类办理的要求,逐条形成整改支撑材料。省委第十五督导组将结合学校整改进度情况进行深入学校,查阅整改资料,电话询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受益单位及相关人员等形式开展随机抽查、跟踪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有关工作时间节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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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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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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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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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各督导组对所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排序,排序情况报省“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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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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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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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形成“回头看”专题报告,报省委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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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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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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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各督导组对所督导单位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报省委“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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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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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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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制订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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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前报省委督导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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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由督导组报省委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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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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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厅级领导干部将修改完善后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整改措施书面材料,报省委督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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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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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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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定期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省委督导组、省委“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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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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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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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工作办理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工作台帐》)中专项治理(6条)和制度建设(13条)办理工作要优先、重点整改落实。(备注:专项治理已办结1项、制度建设已办结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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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和制度建设办理工作原则上要在11月底基本完成,12月9日前必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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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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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台帐》中109条意见建议,目前已办结39项,剩余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办理,并严格按照省委活动办的时间节点要求来推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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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属能立即整改的,要抓紧进行整改落实,原则上必须在11月底完成;第二类属经过研究可以解决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原则上必须在12月2日前完成;第三类属由于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在12月9日前作出相关说明或制定整改方案,启动整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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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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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各督导组组织对各单位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实际效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及时报省委“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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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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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
1. 关于印发《江西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赣群组字〔2013〕14号文件)
2. 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的通知(赣群组字〔2013〕13号文件)
3.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3〕22号)的通知(赣群组字〔2013〕12号文件)
4.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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