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院自选项目管理办法》,经同行专家评议,评出理工科项目5项、文科项目15项。自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6日,我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审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学技术处反映;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经报主管院长批准,将予以正式公布。
监督电话:(纪委:8489252、科研处:8499229)
附件:2013年度校自选(青年)课题立项一览表
科学技术处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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