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分院:
2013年12月19日,江西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赣纪发[2013]17号)(见附件1)。2013年12月24日,省教育纪工委将文件转发到全省高校。
通知要求各高校在元旦、春节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以及《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现将我校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各部门、各分院。
二、整治内容
1.公款送礼。重点治理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问题(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公款吃喝。重点治理以下违规违纪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3.奢侈浪费。重点治理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含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联谊联欢会等);组织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实行各部门、各分院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分院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同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有效管用的办法,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2.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元旦、春节期间,省纪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财务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组织、财务等部门强化执纪监督,重点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违反规定铺张浪费的行为。
4.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798-8489252,举报邮箱:tcxyjiwei@163.com。
特此通知
中共景德镇陶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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