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管理,严格维修改造工程的项目立项、预决算,保证维修改造工程的质量,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现将做好2015年度维修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本部门的设施使用状况和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预算项目的实际执行能力,提出需要维修和预计可能需维修或改造的项目。经学校批准后,统筹安排2015年度的维修改造工作。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维修项目是指预算金额超过5000元(含)以上,在校内的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所新增的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一)室内一般土建维修改造工程。
(二)室内外水、电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房屋外立面、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5年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工作,增强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请表。如未按期申报的,将视为无维修改造需求,除突发情况及不可预见外,学校原则上将不再安排新增维修改造项目。
1、各学院、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实验、行政办公用房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对全校公共场所、绿化改造、给排水、配电设施、学生生活设施等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3、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全校广场、道路、围墙、教工生活区公共部分等确需维修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申报201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时,需简要说明维修改造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内容及要求等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后勤管理处。
(三)各单位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由后勤管理处汇总,由后勤处引进相关专家论证,编制2015年维修改造项目。此次未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除突发安全事故的排危抢险以及水电应急抢修工程项目外,2015年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维修改造项目。
(四)如因上级下达的计划、国家有关政策、学校事业计划调整等原因,影响到学校年度维修改造计划项目的执行,后勤管理处将根据学校要求对年度项目计划提出调整意见,报学校批准。
(五)请各单位在2014年10月22日前将“景德镇陶瓷学院201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后勤管理处。E-mail:261699940@qq.com,联系人:刘辉文,电话:13879874831(短号44444)。
附件:《景德镇陶瓷学院2015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 》
后勤管理处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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