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日上午经专家评审,推荐“材料工程实验中心”到省教育厅参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此公示。
公示三天,公示期: 2014 年 10 月 13 至 2014 年 10 月 15 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您向 教务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名称)反映。如无异议,在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下,评审材料将于10月15日上报省教育厅。
教务处与纪委联系电话:8499659,8489252。
教务处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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