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党组织考察,院党委拟批准以下同志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现公示如下:
所属
总支 |
发展 |
转正 |
艺术学院 |
覃福勇 |
冯奇星 |
信息学院 |
万 方 程昔恩 吴惠华
彭永康 杨利华
|
江晓强 赵丽萍 文海峰
张 娟 刘华军 李慧颖 |
外语系 |
|
刘 颖 刘 阳 吴会芳
张立新 邱 萍 |
科技艺术
学院 |
陈 欣 查秋瑾
高方志刚 袁火琴 |
芦 颖 程 栋 常培文 巢 晗 |
研究生 |
陈 曦 |
|
党群 |
陈致敏 |
李明文 王 刚 刘学艳 |
行政机关(一) |
王韫之 杨 鹰 王曲波 |
江福兰 徐有华 马志伟 |
行政机关(二) |
|
蒋方乐 |
合计 |
15 |
23 |
自2007年6月20日至2007年6月25日,凡对以上同志有不符合发展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条件或有严重问题不宜发展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反映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部反映。反映情况的,要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受理部门:院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8499732
电子信箱:
tcxyzzb@163.com 特此公示
院党委组织部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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