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2学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2-02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国务院、教育部、江西省有关会议部署安排,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全省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11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9-2020-2学期实习实训等集中实践教学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1、学生返校正式上课前,暂停组织学生在学校、生源居住地或赴外地开展包括毕业实习、课程实习、写生考察等在内的所有实习实训活动。

2、原则上1-8周不做外出实习实训安排。原计划外出的实习实训,可以在校内通过创造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的,调整至校内进行;校内无法满足教学条件必须外出的,可以考虑置换至第9周以后,因教学安排约束无法置换的,调整至暑期进行。外出教学工作具体启动时间,根据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后安排。

31-8周在校内开展的实习实训教学活动,按自然班组织,不允许跨班合班开课。

42016级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教学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结合专业实际制定专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和管理,有序开展工作。

5、对在外实习实训的教师和学生,各教学单位要精确掌握人员、日期及行程等相关信息数据,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校外学生的学业指导,并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教育和心理疏导。

6、有条件的教学单位,可利用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项目开展实验教学。

7、填写2019-2020-2学期实践教学安排表(见附件1),于21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教学运行科。联系方式,舒凯征(13807985786,短号7989),温革(13979819858,短号6207)。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应对,在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做好2019-2020-2学期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安排,加强管理和组织实施,保障实践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实践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021

上一篇:【创业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服务的工作方案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组织我校本科学生网上在线学习《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安全公益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