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处对吴容俣同学的转学(转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经2017年12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该生转入我校艺术文博学院2016级美术学专业学习。
根据学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
联系电话:8499736
公示对象:
吴容俣,性别:男,浙江省生源,现为鲁迅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本科)2016级学生,当年高考录取分数为500分。该生因身体原因不适应在原学校学习,申请转学至我校美术学专业(本科)2016级就读。
教务处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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