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要求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公共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并请将值班安排分别报院办、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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