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学院:
学校第三轮处级干部制度改革已经结束,各部门、学院处级干部已经到位。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开展,确保各部门、学院预算经费和部门基金等经费的“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现请校属各部门、学院将经费的审批责任人以书面形式在9月1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加盖部门公章),明确各部门、学院经费的审批责任人。过期未报送的部门、学院将暂停经费的使用。
涉及学院(系)拆分及合并的,部门预算经费和部门基金的拆分及合并需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景德镇陶瓷学院计划财务处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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