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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生收费领导小组】关于2009-2010年学杂费缴纳的通知
时间:2009-08-31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院系,全体060708级同学:

为方便各位同学缴纳2009-2010年学杂费,现就相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12009-2010学年学杂费缴纳将采取委托银行代收、现金、POS机刷卡等方式;

2、为方便大家顺利及时缴费,请同学们在09831前将学杂费缴存学校代发个人银行账号,我们将从08828开始委托银行代收,缴费收据将发放到各院系,请各位同学直接到院系领取;

3、从2009829开始至200991196为新生现场收费准备,不收取老生学费),新老校区各设置一个收费点,新校区设在计财处办公室(行政楼203),老校区设在老区财务办公室(医务所楼上)(97-8日在新生收费点),届时受理现金和POS机刷卡方式进行缴费;

4、如果有同学个人存折(卡)已挂失或已更换,请到建设银行(存折)或农业银行(卡)办理新的缴费卡,并在放假前到计划财务处收费结算中心(行政楼203)登记,以方便及时顺利缴纳学杂费。

52009-2010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

本部文科类专业(经、管、法、外):3790/.学年;

本部理工(I)类专业:4020/.学年;

本部理工(II)类专业(计算机、体育类专业):4250/.学年;

本部艺术类专业:9200/.学年;

本部高职类专业:5000/.学年;

科院一般专业:8000/.学年;

科院理工类和部分艺术类专业:10000/.学年;

科院特色专业(陶艺、陶设、雕塑):14000/.学年;

2)住宿费:按2008年住宿费收取;

3)预收教材费:400元。

为方便各位同学能够及时查询学费缴纳情况,我们在计财处网上开通了学费查询系统,欢迎各位同学使用。

 

 

学生收费领导小组

200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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