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弘扬我校广大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挖掘校园内事迹感人、形象生动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人物的事迹感染和教育学生,推动广大青年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学校决定开展第一届我校大学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我们在感动中成长,社会在感动中进步。通过在我校开展“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学生。
二、活动主题: 寻找感动 宣传感动 评选感动 传递感动
三、活动时间:2010年4月——2010年12月
四、主 办:党委学工部校团委 校学生会
五、承 办:各分院学工办、团总支
六、评选对象:全校学生
七、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对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无私奉献,在工作或学习上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
3、积极拓展自身素质,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组织管理、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热爱生活,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挑战,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5、其它事迹典型的人物。
八、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宣传推荐 (2010年4月——2010年9月)。
通过文件、校园网络、海报等媒体宣传活动,让全校学生了解活动、关注、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充分发动全校学生参与评选活动。参与的同学可以到学工部网站下载报名表格,于9月15日之前将报名表格和申请材料交到各分院学工办。
第二阶段 公布推荐名单及所推荐人事迹,遴选正式候选人。 (2010年10月)
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从报名的“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中初步评选出20位“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 评选出“十大校园感动人物”( 2010年11月6-11月30日)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活动,促使全校师生了解候选人情况,各候选人和推荐单位也可自行对自己进行宣传,使广大师生从候选人的事迹中评选“感动”,并积极参与投票选举,通过校园设立活动专题网上投票对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结合评委会评审结果,确定第一届十大校园感动人物。
注:网上投票占20%,现场评委会投票占80%
第四阶段颁奖晚会。2010年12月
召开隆重的评选颁奖晚会,对我校第一届大学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进行颁奖。
第五阶段 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组织获奖人物在全校学生中作开展系列事迹报告,号召广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工作、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携手共进。
九、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分院学工办、团总支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本学年的重点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海报、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评选对象面向全校学生,无论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在校园内,他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同学、感动了校园,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校园的进步和发展,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带给大家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就可以成为我校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
3、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原则,并在主教楼设立活动意见箱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和意见。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10年4月10日
景德镇陶瓷学院第一届大学生“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候选人推荐(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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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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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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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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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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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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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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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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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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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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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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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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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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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学工办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分院党总支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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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学工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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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候选人事迹需真实、可靠。
2、此表填写完毕后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的申报材料交于推荐(申报)者所在分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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