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科研人员:
为做好2010年国家标准计划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的总体要求和重点领域,结合本行业实际,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7月2日前送科研校产处,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系统统一向国家标准委申报;之后申报的项目,国家标准委原则上将纳入下一年度计划。
附件: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科研校产处
201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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