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信息报送制度》(景陶院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和校领导对2011年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我校信息报送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经常过问本部门信息报送工作;在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和落实责任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促使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明确信息报送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学院、部门报送的信息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主要围绕学校党政工作报送信息。二是各学院、部门的重要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的重点工作、值得借鉴的新经验新做法、对全校有影响的新动向新情况等动态信息。三是工作典型信息,包括党建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典型等等。四是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严格执行事发1小时内口头汇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制度。
三、完善信息报送工作相关制度。各学院、部门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责任到人,督促本部门信息报送员及时报送信息,对报送信息文字稿进行审稿,所报送信息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学院、部门领导审核签字;重要、敏感信息上报主管部门前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四、信息报送工作要求。一是报送信息务必及时、完整、可靠。要第一时间报送重要信息,不迟报、误报、漏报,做到信息真实可靠。二是报送信息时一定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在进行梳理之后及时传送给学校综合档案室,以便综合档案室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信息。三是报送信息统一使用文字稿(附电子文稿),文稿后面必须落款加盖部门公章,所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邮箱:tyybdas@163.com),联系电话:8499853。
特此通知
景德镇陶瓷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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