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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2011年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11  点击:[]  作者:  来源:

校属各部门:

根据赣教师字[2011]09号“关于做好201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布置我校此项工作:

一、报名方法

12011420431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

2、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申请表”,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在

各自所在院部报名,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3、申报人员于510日前到人事处领取《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江

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和《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二、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511515

     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行政楼509

2、 申请人将下列材料交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16k双面打印);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

  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获博士学位者可免试普通话和岗前培训,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学校出具的专职教师材料1份:

  由人事处出具的担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的证明,人事代理证明,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就业合同、教师类职称证书等,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教务处出具的一学年(20109月——20117月)教学任务(课表)证明材料(要求教务处领导签名并盖章);

  由财务处出具的近三个月(20113月——5月)的工资情况证明材料;

  近期小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办证费20元。

三、体检

 

注意事项:

1、省教育厅明确规定:办理教师资格证人员只能是教师、辅导员,其他身份人员原

则上不予办理。

2、复印件统一用A4纸;所有表格均应粘贴与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

3、核对身份证号是否一致;

4、课表必须是一学年的(2010.9-2011.7),且必须由教务处盖章;

5、网上报名时,所有内容必填、工作单位与鉴定单位一致(景德镇陶瓷学院)、鉴定单位地址电话统一(景德镇陶瓷学院人事处0798-8461026)、户口所在地须填到街道办事处、简历必须从中学到至今(含在陶院工作,顺序由现在往前填写)。

6、科院人员,工作单位与鉴定单位一致(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鉴定单位地址电话统一(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行政部0798-849177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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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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