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党委组织部】景德镇陶瓷大学关于“党史·党建”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8  点击:[]  作者:  来源:

党务、思政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校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设立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史·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纳入校级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课题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目前我校党建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推进我校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

二、课题研究范围

申请人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史·党建”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三、课题名额资助和评审办法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立项课题总数20%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课题评审由党委组织部、科学技术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评审组从课题前期研究成果、课题创新性、课题应用价值以及能否促进我校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评审。

四、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对象为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务、思政工作者。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五、课题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各项目承担部门要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提高研究质量、取得研究成果并如期结题

2.课题研究应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进行,课题成果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3.一般项目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和实用价值,可通过举办面向全校师生“党史·党建”讲座、创建基层党建品牌、提交可行性方案或发表研究论文等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

4.重点项目在开展形式多样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上,主要成果要求至少有1篇研究论文在省级以上党史党建类期刊公开发表,并形成研究报告。

六、课题材料报送

1.申请人要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史·党建”专项研究课题指南(2021年)》(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自己的专长进行选题

2.申请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史·党建”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213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份报至科学技术处 (万萍老师收),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kjcxmsb@163.com。

 

党委组织部 科学技术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3月18

上一篇:【教务处】关于推荐景德镇陶瓷大学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