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我校第四轮科级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安排,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妥地过渡,现将科级干部工作交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交接时间:2014年1月15日——2月16日
二、工作交接内容
1.工作交接:需详细说明工作现状、工作职责及内容、正在处理的工作等,具体包括各项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及相关联系人等,必要时须另附具体工作交接清单;
2.财务款项交接:离岗前须将牵涉账务的有关工作交接清楚;
3.资产交接:离岗前须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交接清楚;
4.文件资料交接:将现有和正在处理的文件、资料和档案(含电子文档)列明目录进行交接。
三、有关要求
1.交接工作由各部门主要处级领导牵头组织、协调;
2.离岗人员对原部门在岗期间的工作负责,根据原部门工作需要,随时接受对其在岗期间未明事项的询问,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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