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寒假将至,为确保假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从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
二、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做好防范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假前安全工作部署,学校在寒假前将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各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对可能影响部门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要积极化解、妥善处置,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部门所管理的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重要器材、贵重设备、易燃易爆等物品加强安全管理,对假期不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要切断电源、气源,并加贴封条,加强对假期继续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各学院、各部门自查工作要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月14日前报校保卫处(综治办),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务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领导。
另请学工处和科技艺术学院于1月14日前将假期留校学生安排书面报校保卫处(综治办)。联系电话:8499309。
三、加强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各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要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等宣传工作。重点提醒师生路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假期不要将电脑等贵重物品留在宿舍等;提醒教职工做好办公室、住宅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提醒师生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
四、加强值班,工作到位
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坚持每日巡查,做好假期的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与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湘湖校区:8464110
新厂校区:8499307
保卫处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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