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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开展2014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4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13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7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意见》(赣人社发[2014] 10号)的文件精神,为严肃人事、编制、财政工作纪律,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防止“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现象,规范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开展全校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理范围

在编及离退休财政供养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工作),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4、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5、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补贴标准的人员;

7、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人员;

8、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9、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10、其它需要治理纠正的问题。

三、清理方法

以自查自纠为主,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内部自查、举报反映、核对核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完成整治清理“吃空饷”专项工作。

2、加强配合。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

3、严肃纪律。要严格按政策要求落实该项工作,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4、清理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8499646,要求实名举报,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5、请各部门结合清理整治情况,填写好《2014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整治“吃空饷”工作情况自查表》,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444之前报人事处(511室)。

 

联系人:陈涛             联系电话:8499646

 

附:2014年景德镇陶瓷学院整治“吃空饷”工作情况自查表


 

 

 人事处

          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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