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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工会】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4-06-07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各部门、各学院:

2013-2014学年,全校教职工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坚持特色发展,深化内涵建设,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发挥了主人翁精神和主力军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2014学年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为基础,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核心,评选一批在“三育人”与学校中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以激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发展。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教学认真,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无私奉献,授课质量优良。主要从事科研创作的教师,学术严谨,科研创作成果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诚实守信,团结同事,乐于助人。

(二)先进工作者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坚持以育人为本,勤政廉政、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任劳任怨,为学校中心工作做出较大成绩。

3、工作认真,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事,乐于助人。

三、名额分配

以分工会为单位,按在职教职员工总数3%比例推荐,各分工会推荐名额见附件名额分配表。

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分工会评选,由学校党委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和各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校工会和各分工会负责组织具体评选工作。

五、评选程序

民主推荐分工会评选党总支审定推荐人选工会评审通过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发文表彰

六、表彰奖励

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七、报送要求

各分工会将评选结果、推荐人选登记表及相关事迹材料(随附2寸免冠照片一张)纸质档及电子档各一份于2014621日前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2014学年度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2: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景德镇陶瓷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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