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提升我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拓展教师视野,促进学校教学及学科建设的全面发展,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13]80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2016学年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研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近三年学年考核合格以上。
(二) 研修培训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周岁,身心健康。承诺研修后回校工作五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1.申请出国研修条件:受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后连续在校工作三年以上 (攻读博士后的在校工作一年以上,不调档案,下同);在校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
2.申请国内研修条件:受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后连续在校工作一年以上;在校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
二、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景陶院发[2013]80号)文件要求,分层次、分批次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内外研修,原则上各教学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
2.语言类国外研修的可申请半年,其他申请国内外研修的均要求一年。
3..教师本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师赴国内外研修申请表》(见附件1),各院(部)填写《学院(部)推荐赴国内外研修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4.相关材料需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12月15日之前交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511室),联系人:郭智奇,电话:8499222
附件:1.《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师赴国内外研修申请表》
2.《学院(部)推荐赴国内外研修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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