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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2015—2016学年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研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02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各有关部门:

为提升我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拓展教师视野,促进学校教学及学科建设的全面发展,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13]80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2016学年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外研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近三年学年考核合格以上。

(二)  研修培训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周岁,身心健康。承诺研修后回校工作五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1.申请出国研修条件:受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后连续在校工作三年以上 (攻读博士后的在校工作一年以上,不调档案,下同);在校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

2.申请国内研修条件:受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后连续在校工作一年以上;在校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硕士学位。

二、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景陶院发[2013]80号)文件要求,分层次、分批次选派优秀教师赴国内外研修,原则上各教学院(部)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

2.语言类国外研修的可申请半年,其他申请国内外研修的均要求一年。

3..教师本人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师赴国内外研修申请表》(见附件1),各院(部)填写《学院(部)推荐赴国内外研修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4.相关材料需签字盖章后,于20141215之前交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511室),联系人:郭智奇,电话:8499222

附件:1.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师赴国内外研修申请表

2.《学院(部)推荐赴国内外研修人员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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