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我校召开了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评议工作小组),经考核认定,通过了胡克艳等49位同志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止,举报电话:人事处8461026,纪委8489252。
特此公示
人事处
2014年12月25日
附名单:
1、 具备讲师资格(23人):
胡克艳 郭平春 张任平 高虎 童敏慧 邵毓 汪大乐 胡璇 林玉 张慧 刘煜 吴煜 杨丰羽 何华生 吴钊 张爱敏 王惠玲 郑冬梅 张荟芳 胡洁 徐志华 聂铭洁 董霞
2、 具备工程师资格(1人):
朱颖
3、具备实验师资格(1人):
赵怡
4、具备助教资格(15人):
熊阳漾 占昌卿 钦冯燕 徐晨 李超 黄远明 戚润亭 钟尚贞 方亮 杨玉龙 周泉 余洁 郭伟 陈婷 肖碧云
5、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5人):
陈云婧 施玮 白杨 杨林 陈明禄
6、具备研究实习员资格(2人):
涂彦珣 袁枫
7、具备助理馆员(图书资料)资格(1人):
李原野
8、具备管理员(图书资料)资格(1人):
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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