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推进考勤管理信息化,学院定于2015年5月4日开始试行指纹考勤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范围
1.本校年度考核的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实验教辅人员。
2.需坐班的专职科研人员。
3.专职教师参与校、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含教研室活动)时需指纹考勤。
4.全日制临时聘用人员。
二、考勤方式
(一)指纹考勤实行每天3次考勤制度,按照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30之前,中午12:00——14:00,下午17:20之后。
2.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30之前,中午12:00——13:30,下午16:50之后。
(二)迟到:上午8:30以后签到者视为迟到。
(三)早退:夏季作息时间下午17:20之前、冬季作息时间下午16:50之前签退者视为早退。
(四)旷工:当天无故未参加考勤者视为旷工一天,仅有一次考勤记录者视为旷工半天。
(五)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进行指纹考勤的人员需在本部门报备,请部门领导审批后,一并由所在院部于当月的20日之前(如遇双休、节假日则提前至前1个工作日)报人事处。
(六)因工作需要实行特殊作息时间的部门(实验室、图书馆、保卫处巡逻队、两班或三班制岗位等)结合实际情况指定考勤时间段,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确认具体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七)专职教师参与学院和各院(部)的会议及教学活动(含教研室活动)需考勤的次数及时间,由所在院部于当月的20日之前(如遇双休、节假日则提前至前1个工作日)报人事处。
(八)考勤地点:详见附件1:《考勤机点位分布表》。
三、指纹采集
1.指纹采集工作由人事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监察室对指纹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在各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每名职工采集、注册一个常用指纹和一个备份指纹,并同时录入与指纹相配套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工号、部门等,作为指纹考勤的辅助依据。
2.指纹采集工作将逐步推进:2015年5月1日前完成所有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实验教辅人员及需坐班的专职科研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2015年5月4日-15日分院(部)完成其他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以前采集过指纹的人员此次无需再进行采集。
3.个别无法采集指纹的职工仍按原考勤办法报送出勤情况。
2015年5月-7月为指纹考勤管理试运行阶段,待《景德镇陶瓷学院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将公布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1:指纹考勤机点位分布表
人事处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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