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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加强考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9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各部门:

为加强考勤工作,严格考勤制度,了解新学期全体教职工的到岗情况,请对本部门所有在职人员进行考勤,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实开学初教职工返校情况

请各部门核实本部门教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到岗的人员要调查了解情况,并将其未返校情况进行说明,特别是以下两类人员要说明其原因及相关情况:

1. 擅自未到岗人员;

2. 外出学习、请假等原因期满未归人员。

请各部门将本部门人员开学前3天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请假者要上交经领导签字的假条),并填写2015-2016学年第学期开学前3天考勤情况统计表》和《景德镇陶瓷学院临时聘用人员考勤情况统计表》,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于2015915日前报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

二、日常考勤工作

1.考勤对象: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其中参加本校年度考核的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实验教辅人员等坐班人员实行指纹考勤。

2.考勤上报时间:每月15日上报,如遇双休、节假日则提前至前1个工作日。

3.考勤时间区间:当月报上1个自然月份的出勤情况。

4.各部门应根据考勤情况如实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职工考勤情况汇总表》和《景德镇陶瓷学院临时聘用人员考勤情况统计表》。

三、有关要求

1.各处级部门作为人员日常管理的责任部门,必须坚持“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考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监督,做到认真负责,严格公正。如有懈怠、包庇、虚假等不良情况发生,将依规追究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责任,并扣发其相应月份的薪酬津贴。

2.考勤情况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等的重要依据之一,与个人薪酬津贴、部门编制、劳动用工等直接挂钩。

3.请各部门严格按要求按时上交考勤情况,逾期未交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考勤情况经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与电子稿一并于每月15日交人事处(行政楼511),电子稿请发至邮箱:2468071855@QQ.COM

联系人:陈涛;电话:8499646,短号4626。

特此通知

 

附:1.《2015-2016学年第学期开学前3天考勤情况统计表

    2.《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职工考勤情况汇总表》

3.《景德镇陶瓷学院临时聘用人员考勤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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