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景陶院发[2004]129号)并结合江西省教育厅相关教改项目管理办法,本学期末将对省(校)级教改课题进行年度第二次结题,课题均采用会议答辩方式结题。请省、校级相关课题组成员于十一月三十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省、校级课题名称相同的课题可以只参加省级课题结题(只需交省级结题材料),结题通过后校级课题等同通过,具体事宜如下:
1、请课题建设期已满或逾期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按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一)或按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准备相应的材料(见附件二)。
2、请注意:所有的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除结题鉴定表一式两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会议答辩结题时需进行PPT汇报,时间控制在八分钟以内,内容包括课题研究背景、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99352918@qq.com。
3、课题如不能按时完成,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说明未能按时结题的原因、课题目前的进展情况及今后工作的安排。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是超过预定结题时间仍未结题的项目,在其完成该项目结题前,项目主持人申报的省(校)级教改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 俊 联系电话:8499659(短号:3855)
特此通知!
附件一: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关材料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程序规范及相关材料
注:附件可从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材料时“附件”等字样去掉。
教务处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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