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我校召开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陈云霞等44位同志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实名向校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2015年12月4至2015年12月10日。
电话:纪委0798-8489252,人事处0798-8461026。
特此公示
人事处
2015年12月4日
附名单:(以拼音为序)
1、具备教授资格(4人):
陈云霞 刘颖睿 沈宗洋 吴冷杰
2、具备副教授资格(31人):
陈莎莉 邓宏春 郭琪美 韩建磊 韩志宏 何福保 侯铁军 胡静芳 黄志诚
李慧文 李松杰 梁 祺 刘 鹏 刘蜀阳 卢荣华 饶 舜 汤可宗 汪 浩
王海波 王 华 王 伟 魏红康 肖志锋 熊 伟 徐 磊 杨 玲 杨柳青
张明春 张三聪 赵 昕 周树兰
3、具备高级实验师资格(1人):
涂 娜
4、具备讲师资格(7人):
丁 玲 黄 莹 刘丹华 刘家金 刘 阳 吴国剑 郑 解
5、具备实验师资格(1人):
张馨予
上一篇:【人事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青年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党委宣传部】关于组织2015年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