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 教职工 
中文   EN
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关于编制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0-06-22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提高学校政府采购效率,切实做好学校2021年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编制我校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各单位各部门应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考虑采购项目的实用性及紧迫性,科学合理的编制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预算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各部门、各学院(部)要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完成预算申报相关工作,并报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9月30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并报计财处汇总。

3.10月15日前,计财处完成部门预算编制并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各政府采购预算归口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

主体责任

后勤管理处(基建工作)

负责基建项目及配套服务采购计划的编制

图书馆

负责图书及电子资源采购计划的编制

后勤管理处

负责维修项目采购计划的编制

资产管理处

负责汇总所有设备采购计划

招采中心

负责收集汇总审核整理政府采购计划

计财处

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上会,落实预算资金

四、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

各部门按2020年校内预算额度,适度调整预算资金;相关管理部门汇总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相关论证,并按需求的紧迫性进行排序。

各部门、各学院(部)所提交采购计划应充分论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未及时提交的2021年将无法采购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17日

 

上一篇:【研究生院】关于拟获得景德镇陶瓷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研究生院】景德镇陶瓷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拟定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