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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时间:2019-01-02  点击:[]  作者:  来源:

广大师生、居民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校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全省各地市陆续采取立法形式发布了“禁燃令”,景德镇市政府也印发了《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为进一步推动“禁燃”工作,共同促进瓷都双创双修,让瓷都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共创文明美丽瓷都,共建文明美丽校园,学校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展示陶大师生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对违法行为,景德镇市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全体师生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导,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美好的家园,需要我们每一个来共同呵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共同呵护美丽瓷都,美丽陶大

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9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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