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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景德镇陶瓷学院章程》(草案) 及其配套制度研讨会
时间:2013-01-15  点击:[]  作者:文/王会妮 图/史恩杰 杨先火  来源:规划发展研究中心

本网讯(文/王会妮 图/史恩杰 杨先火)201311112日,我校召开《景德镇陶瓷学院章程》(草案)及其配套制度研讨工作会。 此次研讨会的主要任务是:研讨学校章程(草案)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8个配套章程制度制订(修订)。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校章程起草委员会委员以及章程起草工作组成员,各职能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研讨会。

研讨会分集中开会和分组研讨两个阶段,在111日上午的会议上就本次研讨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章程制订事关学校全局和长远发展。要加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的学习研究,进一步总结我校办学历史、办学特色,推进学校科学发展。要力争把本次研讨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的意愿和要求,变成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形成共识的会议,把大家思想引导到投身学校改革发展与建设上来二要求真务实,深入研讨。章程草案及其相关制度在大家的努力下已形成了初稿。大家要对初稿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章程草案及相关制度与办法,从学校实际和当前形势发展的角度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凝聚大家的智慧,把学校的事情做好。三要抓住重点,突出成效。要立足学校事业长远发展,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以大学章程建设为契机,深化改革和转变作风,进一步健全创新学校管理机制、分配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廉政机制;要围绕“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术委员会”、“ 教学委员会”、“ 学位委员会”、“ 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委员会”、“ 学生代表大会”等规章制度重点领域,重实情、出实招、重落实、重实效,增强学校章程和制度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不断提升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集中开会后,分三个小组对景德镇陶瓷学院章程(草案)进行研讨。

 

 

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学校章程草案及其配套制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细致充分的讨论,讨论既有宏观方面,也有微观方面。有的逐段逐条、逐字逐句地进行讨论斟酌,与会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为学校章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12日下午,各小组汇报讨论情况及大会总结。总结会上,党委副书记饶俊南作了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学校章程(草案)及其配套制度编制工作取得的进展,要求学校章程起草部门把本次会议的成果充分吸收到章程制定工作中去,把章程及其配套制度修改好,同时希望在下一步修改完善过程中,要体现四点要求:一是章程的制定要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与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相适应,实现高校四大职能;二是章程的制定要有科学性、前瞻性,明确学校的发展定位,结合学校实际,实事求是,体现以人为本;三是要提纲挈领、纲举目张,同时要立意高远,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学校党政与学术管理之间的关系;四是章程文稿要规范、简练。

此次会议召开之前,我校就章程制定先后召开了章程制定专题小组组长、分院(部)院长(主任)书记、离退休教授、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征求意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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