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宣传部 计颖)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表彰江西省第四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的通报》,我校被授予“江西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称号。自1996年以来,我校已连续八届获此殊荣。
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全校师生文明素质,营造了全校凝心聚力、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优化育人环境,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了以“瓷”文化为核心、独具特色的大学文化。学校大力推进民主办学和依法治校工作,全方位进行改革与建设,各项事业整体推进,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水平稳步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国内外有影响的特色名校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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