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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新闻
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部署大会 签订承诺书、责任状
时间:2014-12-25  点击:[]  作者:  来源:本网

本网讯(黄耀元12月25日上午,我校在湘湖校区行政楼307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部署大会暨举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状签订仪式。校党委书记郭杰忠,党委副书记、校长江伟辉,纪委书记叶观荣,副校长刘小丽、吴本荣、宁钢以及党委委员、校长助理胡林荣出席会议,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叶观荣同志主持。

会上,纪委书记叶观荣同志传达了上级部门以及学校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精神,并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进行了工作部署。他指出,签订责任状如同签订军令状,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上来,并坚决予以贯彻执行,将责任制层层落到实处。

签字仪式上,学校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党委书记、校长签订了承诺书、责任状,全校副处级领导干部向党委书记签订了承诺书,学校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工作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等重点领域部门负责人向分管校领导签订了责任状。此前,在校党委会上,党委书记、校长向学校党委签订了承诺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签订了承诺书,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向校长签订了责任状。

党委郭杰忠书记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实行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是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不能将责任落实停留在纸上,时刻要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这根弦,更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上”,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要全面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 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一手抓改革发展稳定,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学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

郭杰忠书记强调,要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要研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考核办法,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着力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大力开展廉洁教育,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为建设“百年学府、特色名校、国内唯一、世界一流”的国内外有影响特色名校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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