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批复,江西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一、艺术类:
层 次 专 业 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
(含数学分)
本 科 美 术 323
音 乐 学 314
舞 蹈 266
音乐表演 339
戏剧表演 379
空 乘 380
独立学院 美 术 按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执行,
音 乐 学 如生源不足,在取得三本以上
舞 蹈 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 ,按文
音乐表演 化分逐分下降,录满为止。
戏剧表演
空 乘
专 科 美 术 在取得专科以上合格证的考生中,
音 乐 学 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舞 蹈 择优录取。专一院校的录取文化
音乐表演 控制线为200分,专二院校的录取
戏剧表演 文化控制线为180分。
空 乘
注:以上各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划线原则
1、本省艺术类在各专业合格证线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1.5划定。
2、外省艺术类本科(含独立学院)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200分(含数学)。
3、外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文化分数控制线:180分(含数学)。
二、体育类:
层 次 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
本 科 295
专 科 269
注:
1、三本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执行本科统招分数线,如生源不足,按志愿、按文化成绩依次降分录取。
2、“三校生”体育类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参照同层次文史、理工类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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