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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新闻
2007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开始
时间:2007-05-10  点击:[]  作者:  来源:
2007年省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开始 立项数量相对稳定 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期待提高研究质量
    省级课题立项制度是江西省高等教育主管部门为促进高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今年,江西省教育厅继续筹集资金,实施高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之一的“省级教改立项”。申报工作已在今年3月的全省高校教务处长会议上作了部署。正式申报工作即日起进行。
    为了发挥这一制度在构建高校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厅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2007年的省级教改立项工作有了新的特点:
    一是立项数量相对稳定
    今年计划立项的资助类课题总数为600项,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是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第一、规范“进口关”
    ——把好申报“门槛”。要求课题申报人一般具有高级职称,承担过校级课题研究任务。
    ——修订完善了《课题申报书》。经与江西高教评估所、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理工大学、九江学院等高校的高教研究专家共同研究,完善了《课题申报书》的内容。
    ——为了体现教改课题重在实践、应用的特色,要求课题的研究、执行时间不少于两年(包括实践应用时间),防止课题组急功近利现象的出现。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的年份起算。
    ——实行两项新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要求各课题组在立项后,实行开题报告制度;在课题研究满一年后,实行中期报告制度,既让学校课题管理部门掌握各课题进展,又帮助课题组解决课题研究中遇到的时间、人员、资料等实际问题,促使各课题扎实推进,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第二、严把“出口关”
    过去,有的课题组未达到研究目标却被专家认定为完成了研究任务,有的则是研究成果不显著而鉴定专家又给予过高评价的状况。对此,省教育厅今年启动三项新举措:
    ——改变课题组请几个熟人签字结题的方式,全面实施“会议课题”(集体结题)方式。
    ——课题组在会上必须向鉴定专家组汇报,回答专家质询,进行答辩,以确保课题成果是课题组开展了扎实的研究工作所得到的结果。
    ——结题鉴定专家组组长必须是课题承担人所在高校之外的专家。
    ——实行课题研究和专家鉴定警示制度。对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承担人员以及不负责任的课题鉴定人员给予警示。对涉嫌严重学术不端、进入“黑名单”的,课题组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类课题,鉴定人员不得作为本类课题的鉴定专家,同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
    旨在保证省级教改课题研究质量的上述新制度、新举措,体现在新出台的《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管理办法》和修订过的《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结题程序规范》之中。
    省教育厅希望,通过新制度和新措施,严把教学研究课题的质量关,并通过把住教学研究的质量关来促进各高校与省教育主管部门共同把住教学质量关,发挥省级教改课题在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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