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我校首次启动,本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据悉,全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数量为562名。聘任期限为2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今年的选聘工作6月上旬启动,到9月上旬基本结束。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和签订聘任合同等程序进行。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发放一次性安置费等待遇,在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研究生考试加分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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