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在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全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我校荣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全面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切实增强我校办学治校能力,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我校深入开展了“规范管理年”活动,并顺利通过了检查评估。为扎实推进“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肖任贤为组长、院长周健儿为副组长的“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下发了《景德镇陶瓷学院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分为五个阶段对我校“规范管理年”活动进行了部署实施。
自2008年5月以来,我校本着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对照“规范管理年”的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分别从领导班子决策、校务公开、民主政治建设、廉政制度建设、人事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收费管理、招生管理、后勤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管理、安全稳定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工作,客观分析学校在管理观念、管理思路、管理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现状,切实摸清底子,找准问题、差距和不足,并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2008年11月1日,省教育厅“规范管理年”活动督查组莅临我校实地检查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我校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情况,并对我校规范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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