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经常性的扶贫济困捐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1]34号)和《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在全省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1]101号)规定,每年10月为我省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为在各大中专院校认真开展好我省今年10月的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活动,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经省教育厅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义
开展“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活动和“慈善一日捐”活动,既是为贫困人口募集急需资金,帮助社会弱势群众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有利于增加广大公民乐善好施的慈善意识,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有利于增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实践证明,组织开展集中捐赠活动,是一种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好形式、好做法。各高校哟啊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把“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活动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当作一次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的一项活动,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好。
二、捐赠时间
今年10月的集中捐赠月活动,从10月17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17至22日为宣传发动阶段,25日至11月底为组织捐赠阶段。
三、捐赠范围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动员干部、教职工踊跃参加捐赠活动,但不组织学生参与捐赠。
四、捐赠办法
凡有能力的干部、教师、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日收入和捐赠能正常使用但有闲置的衣、被、鞋以及家用电器等物品,多捐不限。各高校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召开捐赠会议,专门发动安排,举行集中接受捐赠的仪式,同意收集个人或院系、部门捐赠的善款和物品。今年10月开展“捐献一日工资活动”所接收的款项,全部用于我省城乡特困家庭考取大学贫困学生学费的救助及部分孤寡老人购买过冬衣被。各高校将本单位所捐款项统一交省慈善总会(地址:南昌市丁公路52号,电话:6100873,开户行:南昌市工行省府院分理处,户名:江西省慈善总会接收捐赠基金,帐号:1502206509024926455),由省慈善总会开具接收捐赠的收据。
五、其他要求
(一)要及时通过校内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在校园内宣传“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活动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义作用,尤其要大力宣传和报导捐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例和人物,大力倡导互帮互济、捐助光荣的社会风尚,营造一种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良好校园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参与捐赠的热情;
(二)要加强领对捐赠活动的组织领导。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将接近的善款、物品的数量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审计监督。有关开展捐赠月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戴乐旺 联系电话:6212395)。
江西省教育厅
20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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