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经院部研究决定,2006年寒假从元月14日开始至2月12日止。机关行政人员推迟三天放假,提前三天上班。具体时间为元月14、15、16日三天照常上班,2月10、11、12日提前三天上班 (上、下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请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放假前必须将学院布置的工作完成好;
2、寒假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寒假值班安排(将名单报院办、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院 办
20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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