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我院“五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4月29日、4月30日全院正常上班,教师分别上第12周星期四、星期五的课;放假期间所缺课程顺延。
请各部门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并将值班安排分别报送院办和保卫处。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0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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