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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处】关于开展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6-16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院(系)党总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和今年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我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竞争激励机制,经研究并请示主管领导,决定近期开展我院2005—2006年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学年考核按照老办法进行,具体参照《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见班主任工作考核表一、二、三、四)进行,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考核结果于7月1日之前报送学工部思想科。

    二、辅导员班主任评优工作

    (一)评选名额。
  1、优秀辅导员共评选4名,实行差额评选,各院(系)推荐1名;
    2、优秀班主任共评选16名,实行等额评选,各院(系)按照《分配名额表》(附后)推荐侯选人。
  
    (二)评选条件见《辅导员工作条例》和《班主任工作条例》。

    (三)评选步骤:
    1、个人申报:拟参选的辅导员、班主任应对照条件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主
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研究及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可到学工主页上下载)、并附3000字相关事迹材料(另报电子文稿);
    2、院系推荐:根据申报辅导员、班主任的年度总结、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各院系
总支推选出候选人,于7月1日之前将各院系候选人参评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报学工部。
    3、学工部审核:学工部对院系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拟确定人选;
  4、党委审批:学工部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5、表彰及奖励:审批通过后,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建议学院在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四)事迹材料将被作为评选优秀的主要依据,务必要包括相关内容及数据。
    1、优秀辅导员事迹材料要包括:所在院(系)党员发展情况、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处理学生中出理的突发事件情况、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情况、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找学生谈心、下寝室情况等)、工作理论研究情况等。
    2、优秀班主任事迹材料要包括:所带班级补考率(补考人数/班级总人数)、学生遵守校规情况、评优获奖情况、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教育情况(找学生谈心、下寝室情况等)等。

    特此通知
    附:《2006年优秀班主任评选名额分配表》
        《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景德镇陶瓷学院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00六年六月十五日

 


2006年优秀班主任评选名额分配表

 

院(系)

评选名额(名)

设计艺术学院

2

材料学院

2

机电学院

1

信息学院

1

工商学院

2

热工系

1

外语系

1

社科系

1

体育系

1

科技艺术学院

4

合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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