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科研人员:
根据《江西省科技“十一五”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宏观引导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科技实力,现将做好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为规范和完善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工作,2007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并行、由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统一受理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申请者必须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本系统支持在线或离线两种方式),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完成网上申报。《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下载和查阅(目前该系统正在安装调试中)
2、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请者还须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书和其它相关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并整齐装订。网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设有水印标记),确保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二、申报办法和要求
1、由于2007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正在建设之中,预计项目的受理工作将在11月上旬开始,科研处会及时会将《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系统》、《项目申报须知》和《项目申报系统、项目推荐系统使用说明》等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下发通知和上网公布。请各申请者注意查阅并下载,在2006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纸质材料一式7份报送科研处。
2、科技支撑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的申报,要求申请者在《江西省2007年度部分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指南》(见附件)中选题,不受理其它自选项目的申报;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实行自选课题申报。
3、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的申报,按照《2001年江西省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申报(详见省科技厅网站)。
4、其他科技计划待我省“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确定后,再行组织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5、凡课题负责人过去已承担科技攻关、星火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得再次申报本年度项目。
6、各申报人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是:
1、科技支撑计划重点、一般、指导性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科技支撑项目申请书》、《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科技查新报告等相关附件目录及材料。
2、星火计划和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申报,为了与申报科技部同类计划项目相衔接,减少申报单位的重复性劳动和开支,分别采用科技部同类计划项目的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填报要求也与科技部同类计划项目的要求相同(详见申报书的填报说明)。
3、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目录及材料。
4、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省自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06版)、相关材料附件目录及材料。
5、所有书面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和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7份。
联系人 :刘卫
电话:8499229
附件:
江西省2007年度部分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指南
科研处
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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