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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部】关于做好“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4-10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院(系)、科技艺术学院:

近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将开展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思政函〔20072号)精神,我省高校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名额6个(含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全国先进班集体”3个(含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请各院、系直接到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下载此文)要求,认真开展推荐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分配。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参加“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赣教社政函[2007]14号)文件精神,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各1名。各院(系)结合工作实际向学校推荐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先进班集体1名,如推荐评选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请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工部将会同院团委在院(系)推荐评选的基础上,再进行评选,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三、各院(系)、科技艺术学院务必于420之前将推荐材料[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先进班集体登记表;2、标兵候选人(班集体)还须另附约4000字的事迹材料及个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班集体照片2]报学工部教育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院团委

OO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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