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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2007年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5-10  点击:[]  作者:  来源:

院属各部门:

根据赣教师字[2007]7号“关于2007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布置我院此项工作:

1、    请各部门派人于518日前到人事处领取通知,同时来复制《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册》电子表格(空表)。

2、      525日前各部门将《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册》的电子版和打印件(盖章)报送人事处,同时按汇总人数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和《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3、             615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③《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④《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⑤《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⑥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⑦近期小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教育学和心理学单科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⑨每人交20元办证费。

特此通知

 

 

 

院人事处

2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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