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上的便利为本人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违犯学校规定向学生、教职工乱收费。
3、严禁工作时间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
4、严禁对服务对象简单粗暴、态度冷漠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延误工作时机、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5、严禁各院(系)之间、部门之间用公款相互请吃、娱乐消费。
6、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消费的各项支出。
7、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与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组织活动。
8、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他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宴请及各种健身、娱乐活动。
9、严禁在任何地方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10、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与酒后驾车。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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