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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科研处】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时间:2007-07-21  点击:[]  作者:  来源:

各相关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十个国家部委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办的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将于20071012日至17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

高交会集成果交易、产品展示、高层论坛、项目招商、合作交流于一体,为海内外客商提供寻求项目、技术、产品、市场、资金、人才的便捷通道。为充分利用高交会搭建的平台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合作与交流,加速我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经济技术的发展,我区将继续组织参加第九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内容

第九届高交会将体现和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决策和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以推进开放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创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主要内容包括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高新技术专业产品展世界科技与经济论坛“super-SUPER特别活动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不落幕的交易会六大组成部分。本届高交会将重点突出技术、产品、人才、资金四大板块,进一步凸显高交会的国际性特点,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招商引资桥梁,为国内外最新技术提供展示窗口,为高新技术领域交流与合作和科技人才交流提供国际平台。

针对上述内容,根据省内需求,省政府将重点放在高新技术成果交易部分,具体为:江西省高新技术成果展示(集中宣传我省的最新高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及历届优秀成交项目)、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活动(网上推介,项目包装、撮合)、项目配对洽谈活动(即为投资商提供重点项目、为技术方推荐投资商,让需要进行融资、转让或合作的项目方与投资方面对面洽谈)。

希望区内各企业积极组织项目参会,抓住机遇,引智引资,将第九届高交会作为一个学习、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企业发展。

二、参会要求

1、参加对象:

1)需要参加展示的高新技术成果及项目

2)有高新技术成果融资、转让、合作和投资等交易的需求者

3)商业配对洽谈活动的项目方或投资方

4)有信息交流的需求者

2、要求参加展示的项目必须突出推进开放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创建和谐社会三大主题,真正反映我省高新技术的发展水平,重点组织清洁能源、再生能源、环境、信息、现代生物技术与医药等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新项目和有融资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参会。

3、我省参会项目将采取展版、图片介绍以及多媒体触摸屏显示及印制江西展团高新技术项目汇编等形式进行宣传,另外还可作为编印高交会会刊的资料并登录高交会网站。

4、参展费用:整个江西展区采取特装方式布展,费用由江西省参展筹备领导小组统一筹集,但需要上展板的项目须收取适当的展版及多媒体、江西展团高新技术项目汇编制作费(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5、申报表格:

1)申请上展版的参展项目和申请参会的交易项目需填报《项目登记表》(附件1,注意区分不同申请内容,在表格首页左上角的参展项目交易项目中选择打),上展版的项目应同时提供能集中反映企业形象和产品特点的、图文清晰、色彩鲜艳的彩色照片2-3张。另外,展位上还将摆设少量能代表我省高新技术发展水平和现状的展品,请根据本单位情况进行准备并申报;

另外,所有申报项目应同时填报《< 会刊>资料申报表》(附件2),否则将不能被《会刊》收录。

2)参加项目配对洽谈活动的项目方填写《项目配对活动报名表》(附件3)及《项目登记表》(附件1),并准备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商业计划书、有关法律和技术文件等,以备洽谈之需。参加项目配对洽谈活动的投资商请填写《项目配对活动报名表》(附件3)和《投资方登记表》(附件4)。单独申请展位的投资商、采购商、中介机构请填写《投资、采购商、中介机构参展报名表》(附件5),

欲参会单位和项目须在920日之前将上述表格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格式报科研处。

联 系 人:余峰

    话:07988499328

    真:07988499328

电子信箱:tykyc@163.com

7、相关信息查询及表格下载可登陆高交会网站:www.chtf.com。另外,有需求者可登陆高交会网站登记成为高交会专业观众,经审核通过者,将有机会获取高交会相应免费门票与信息服务。

 

附件:

《项目登记表》(附件1

< 会刊>资料申报表》(附件2

《项目配对活动报名表》(附件3

《投资方登记表》(附件4

《投资、采购商、中介机构参展报名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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