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5]赣征字第09号)精神和上级关于2007年冬季征兵工作指示,为做好我院在校大学生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征集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院武装部具体负责,按照上级兵役机关下达的任务和提出的要求实施。各院(系)要有一名领导分工负责。
二、征集对象
为在校有全日制本(专)科男性学生(原则上以大一学生为主),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至22周岁(2007年12月31日止),身体健康(符合《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政治合格(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至24日。学生到各院(系)报名,各院(系)于10月25日将报名学生名册报院武装部。
2、体检时间为11月1日至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治审查时间为体检结束至12月上旬(新兵起运前)。
四、具体要求
1、新兵征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本着对国家、对军队、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密组织,切实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
2、征集工作时间紧,标准高,涉及的部门多,领导和有关部门、承办人员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征集工作顺利进行。
3、各院(系)和有关部门要搞好征兵宣传工作,开展兵役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报名学生的思想工作。
院武装部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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