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安排好元旦放假期间值班、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院 办
200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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